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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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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信美建设有限公司 |
91320902MA1XX7Y717 |
盐城市区迎宾南路28号五洲广场1幢2147室(3) |
98 (均分制) |
106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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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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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建湖县秀夫初级中学食堂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建湖县秀夫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包含屋面及防水、楼地面装饰、拆除、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竣工,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服务期的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王玉群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50%收取(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交款)。收费金额为玖仟贰佰肆拾伍元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建湖县秀夫初级中学
单位地址:建湖县秀夫南路1799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5189278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辰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双湖壹品东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401754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40175414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